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职称初定手续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是指为了更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它将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一、毕业生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就是所谓的"转正定级"手续。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需持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社系统开具的报到证(派遣证)到接收单位工作,工作满一年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之后方可获得干部身份。报到证连同转正定级表一起,就成了"干部身份"的代名词。
中国人才市场专家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诸多事实表明"干部身份"不能丢弃。如落户"门槛"较高城市的毕业生,没有"干部身份"就无法调入;一些事业单位在招聘中也明确要有"干部身份"。报考公务员或在一些事业单位、国企的招录、调动中,如果没有"干部身份"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在原有制度尚无松动迹象前提下,毕业生必须注意保留自己的干部身份。"专家建议,大学生毕业工作满一年后,别忘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样才能得到全国各地人才服务机构的互认,这不仅是考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据了解,每位大学生毕业时都会得到一张《报到证》,规定了持证者在向什么部门报到的时间地点,不按照要求时间和地点报到会导致干部身份丧失。此外,毕业生就业后,学生档案要变为人事档案转到工作单位,如果该单位无资格保存档案,又没有通过单位或个人委托及时转存到人才服务机构,变成所谓的"口袋档案",将导致干部身份无法获得。
二、调动条件
因为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存放人才中心之日开始一般以报到证报道日期为准,一年期满后,由人才中心根据人事人才的有关政策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将根据转正定级的时间办理调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2011年发布的第133号令,已经明确指出,"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除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情况以外,不再统一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变动时,《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转正定级手续不再作为人事档案接转的必备材料。")
三、办理对象
根据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初级职称评定手续(此处含自考、成教等专业教育毕业生,不含职业高中、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完善上述手续既规范了单位用人管理制度,也对个人今后在招考录用、工龄确认及工作调动等将产生重要影响。
(一)历届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委托省市人事厅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托管见习期满一年,但没有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所有人员。
(二)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成教等其它类型专业教育的毕业生(财会、卫生等已实行全国统一职称考试的专业除外),取得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尚未评定初级职称的相关人员。
(三)尚未在省市政府人事厅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但符合职称初定申报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单位(或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后亦可申报。
注: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在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
四、转正
是指学徒按本工种学徒学习年限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并按一定的手续由学徒身份转为正式技术工人,领取本工种最低等级工资。定级是指学徒正式上岗工作后再按规定的年限经考核正式评定工资等级,熟练工熟练期满后经考核正式评定工资等级。学徒、熟练工的转正、定级要由企业劳动部门办理考核审批手续,填写职工转正、定级表,经企业主管行政领导批准后执行。学徒熟练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应延长其转正定级时间。
五、定级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或个人委托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提交毕业生本人800字以上的见习期工作总结,用人单位签发考核(盖章)意见后报送所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确定工资级别,初次认定技术职称,审核后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身份的依据。《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是新参加工作人员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个人职称晋升、工资调整、档案验收等诸多方面。请予以充分重视。
新进校人员填写事项
1.请认真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等项。
2.学历一栏请选择填写:本科/研究生;学位一栏请选择填写:×学学士/双学士/硕士/博士,未获得学位者不填写。
3.录用时间请填写报到时间
4.拟任职务一栏,教师请填写:××系(部、院)教师;管理人员请填写:××处(部、馆、室)干部
5.自我鉴定一栏,由本人根据试用期内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填写,结尾部分应写明"试用期满,现申请转正定级,望组织研究批准。",签署姓名后,交用人部门评定。
用人部门填写事项所在部门考核意见一栏,请用人部门结合新进校人员实际表现情况,经部门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签署评语及考核意见。如同意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鉴定评语,结尾部分写明"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定级",注明申报时间并加盖部门公章。
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取消办理转正定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中提到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六、考核确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