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介绍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7-8月份(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地区集中在6-8月份进行,具体各地区报名时间请参考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信息。
报名方法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收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考试课程
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人办发 [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 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三、就业方向
经济师的就业方向一般为各类企业的进出口、报关、货运代理业务及商务管理等工作,适宜从事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银行、各类企业证券部及理财、会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