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是签发给未合资格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香港居民,以确保所有香港居民都能出国外游。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申请资格有什么呢?
一、基本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Document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DI)是发给无法领取其他国家的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如刚从内地来港,未在香港住满七年,又没有中国护照,只能申请签证身份书。
二、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颁发给未合资格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香港居民。
三、申请资格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要求的人士,便有资格申请签证身份书:
(一) 已获准在香港有逗留期限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人士;
(二) 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人士;或
(三) 已取得香港居留权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人士。
四、申请方法
本地申请
入境事务处承诺于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的10个工作天完成处理申请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若以邮递或投递方式申请,请预留额外两至三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但此服务承诺能否达到,须视乎个别情况,以及于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如果你有计划出外旅游,请及早申请。
海外申请(适用于香港以外地区的申请)
海外申请将于收妥所需文件、相片及费用后四至六个星期完成处理程序。办理时间并不包括转送申请书及送递签证身份书所需时间。
五、处理申请的时间
入境事务处承诺于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的5个工作天完成处理申请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一般而言,申请人可于入境事务处完成处理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天领取新签证身份书。 若以邮递或投递方式申请,须预留额外两至三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 但此服务承诺能否达到,须视乎个别情况,以及于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 如果申请人有计划出外旅游,应及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