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已建设成为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等11大学科门类,涵盖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6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1个的综合研究生培养体系。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类型的研究生培养新格局。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shnu.edu.cn。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现为上海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或其它中等学校)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除上述两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我校还有金融、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131)中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以及硕-博连读。
(一)申请-考核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此外,专业中有特殊要求的,请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电子扫描版报考材料。网报系统网址以及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即将发布的《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须在线提交的材料如下:
(1)材料目录(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申请学科及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等信息);
(2)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3)贴有同版照片,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检表(体检日期须2022年10月1日以后);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5)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原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在材料目录页注明"同等学力报考";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6)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7)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10)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11)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3)各类获奖证书;
(14)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步骤2.网报时须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发布的"报考办法"),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注: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在线提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科研潜质,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习任务后,可向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提出申请。
2、申请程序
步骤1.请于上述指定的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即将发布的《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
步骤2.考生在网报结束后须于2023年1月11-13日内(请务必按时),将下列材料交至各学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
注: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送交材料一律不退。
步骤3.网报时须在线缴纳报考费10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发布的"报考办法"),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注: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