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1956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华南首家工程博士培养试点单位。学校学科体系不断完善,已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下面介绍一下学校硕博报考条件。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确认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b.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1051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报考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法学院"030107经济法学"专业在职单考班、电力学院"085801电气工程"专业在职单考班。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二、博士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应已修完所有硕士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硕士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按同等学力人员要求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期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发表5篇及以上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三)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