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主要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其网址入口为:http://http://www.scrsw.net。
一、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务、人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项工作,起草各类综合性文稿,审核对外行文(合同),负责业务宣传、编辑《人事考试工作通讯》,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有关法律事务。
研究与发展处
主要负责研究、拓展和承办国内外考试代理业务,研究国内外人事考试、人才测评及考试评价手段的发展状况,组织与有关机构的合作、交流,制定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
命题处
主要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试卷设计、试卷终审与校对工作,承担主观性试题阅卷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资格考试试题试卷分析、题库建设等有关工作,开展资格考试的命题研究和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考务处
主要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和有关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的汇总、常规统计分析工作和考务信息的开发、管理,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管理有关考试业务数据,建立考务规章及技术规范,监督检查考风考纪,负责资格考试试卷的承印、管理等工作。
信息技术处
主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的软件需求、开发、使用与管理,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电子化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人事考试网络建设及信息的管理、更新和安全,负责拟订设备配置方案、协调设备的购置、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测评处
主要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考试、测评服务,组织开发考试题库,推广人才测评软件,管理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专家队伍。
发行处
主要负责组织有关资格考试的大纲、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的征订和发行,监督、检查有关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我中心内部人员与人事考试系统人员业务素质建设,负责制定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有关培训。
全国地(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建立有专门的考试管理与服务机构,形成了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的考试管理服务网络。
业务职能 承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从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业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项考试。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为中央党群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与国家公务员而设立的,此项考试实行分类分等、突出能力、定时定期的办法进行。
考试的考务管理运作。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考务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考务运作能力。一项考试所涉及的考试报名、试卷印制、考试实施、阅卷分析、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
考试研究与考试信息技术开发。中心积极开展考试理论和考试技术方法的研究,采用项目反应理论建立了经济基础考试题库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题库,努力提高考试质量。与此同时,中心还致力于人事考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拥有"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开发了"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在考试工作中的应用。
社会化考试服务与业务拓展。中心大力开展社会化考试与人才测评服务工作,为各级各类单位提供人员招聘、内部竞聘和院校招生的考试与测评服务,考试品种和规模逐年增加。
二、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四川考区)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每次核酸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及以上,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4、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10、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四川考区)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